7月16日消息,据火小律公众号,一重庆案例被告人何某因在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赚取差价获利,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一审判决后,何某并不甘心,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过程中,何某声称所从事的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并不构成资金支付结算行为,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文章
Fractal Bitcoin:比特币的创新扩展解决方案
来源:DODO Research 本周的加密行情,由美联储主席鲍威尔在杰克逊霍尔上发表明确地降息指示 […]
如何看待AI+web3融合赛道存在的问题?
作者:Haotian 来源:X,@HAOTIANCRYPTOINSIGHT 都在盼望AI+Web3会成为这一轮 […]
4Alpha Research:美联储转向平衡和“对外一致”,但对于Crypto的态度仍偏保守
随着 7 月 30 日的美联储 FOMC 会议召开 […]